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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行政管理类制度
幼儿园行政管理类制度
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一、师德篇:
1.热爱幼儿,尊重幼儿。
关心爱护全体幼儿,尊重幼儿,平等、公正对待幼儿,并合理的做到轮流。严禁体罚、变相体罚或讽刺漫骂挖苦幼儿,促进幼儿全面、主动、健康地发展。
2.为人师表,堪为人师。
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作风正派,严于律己,以身作则,注重身教。
3.尊重家长,廉洁从教。
主动与幼儿家长联系,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和配合。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不训斥、指责幼儿家长。坚守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不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
4.团结协作,豁达大度。
谦虚谨慎、尊重同事,诚恳待人、豁达大度,互相学习、互相帮助。不议论、不传播流言蜚语,说话要对人对己负责。
二、敬业篇:
1.爱岗敬业、依法执教。
热爱幼教事业,热爱幼儿园,尽职尽责,注意培养幼儿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认真备课上课,不敷衍塞责,不传播有害幼儿身心健康的思想。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在教育教学中同党和国家保持一致,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2.严谨治学、积极创新。
树立正确的儿童观、教育观,尊重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新知识,探索教育教学规律,不断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
3.因材施教,注重实践。
树立正确的人才观,重视发展幼儿的个性,开发幼儿的潜能,注重幼儿实践及动手能力的培养。
4.终身学习,求善求真。
按照邓小平同志提出的“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精神,有意识地进行知识的更新和相应能力的提高。要以超前意识为基础,养成终身学习的习惯,主动发展,形成获取、处理、使用各种信息的能力,不断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三、礼仪篇:
1.仪表得体,举止端庄。
上班时,穿戴整洁、大方,姿态端庄,举止得体,不袒胸露背,浓妆艳抹,不戴饰品(除项链外),不涂指甲油。
2.说话有礼,行动文明。
使用礼貌用语;在园内教职工要互相称呼老师;必须使用普通话进行教学、发言、交谈;接听电话要注意规范化的礼貌用语:“你好,红光幼儿园”、“请稍等”、“需要我转告吗?”、“对不起”、“再见”等语言应运用得自然流利,要轻声、简短、语气亲切、温和,切忌生硬、粗俗或不耐烦,要充分体现幼儿园的形象。与人发生争执时,要冷静有耐心,坚持以理服人,即使面对言语粗暴的人,也要表现出节制、有礼貌。
3.学会微笑,以礼待人。
园内遇到同事,应微笑点头示意,遇到幼儿及家长要互致问候;遇到参观视察来访等外来人员,要以礼相待,正面相见时要微笑点头示意并主动问“你好”,坐姿时如遇领导、客人询问时要起立招呼,形成一种彬彬有礼、温馨和谐的氛围;接待家长和公事客人,要热情有礼,起立迎送,体现本园教职工良好的姿态。
4.园内园外,注重修养。
参加会议、学习、讲座、活动时,不迟到早退缺席,不随意进出。必须进出时,需与主持人或有关领导打招呼,动作要轻,开会、听讲座时,必须随带笔记本进行摘记,报告、讲座、发言或演出结束后,要热情鼓掌。不准私自挪用公用物品和他人物品,严禁故意破坏或不负责任损坏公用物品和设备。借领财物要严格按规定办理手续。禁止以散漫的仪容仪表参加各种会议活动和接待来园客人,自觉维护幼儿园公众形象。
幼儿园教职工劳动纪律
一、教职工严格遵守园内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不擅离岗位,请假必须经领导批准。
二、带班时间不接不打私人电话。
三、严格遵守幼儿一日生活制度。
四、为保证幼儿的安全和有效的工作,在工作时间内不闲逛、不扎堆、不串班、不办私事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准挑拨是非,不在园内争吵辱骂和打架。
五、上班时,不嚼咬口香糖、不听随身听。
六、不用孩子的东西,不吃孩子的食品。
七、教职工言谈举止应堪为幼儿表率,不两手抱肩、说话不用手指人、不叉腰、不背手、不叉兜,衣扣要系好。带班教师上岗时不穿高跟鞋和托鞋,不梳披肩发。
八、带班时要做到低声教学,微笑服务。教育幼儿要做到“四心”(热心、耐心、细心、诚心)。
九、每天保持本班组的清洁卫生、玩具、用品等各类物品放置整齐,有序。
十、上班时间不翻看与工作无关的网页,禁止上网聊天、玩游戏。
幼儿园教职工考勤制度
一、全园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作息时间,按时到岗并做好班前准备工作。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二、每天上下班有签到制度,考勤员根据情况分别将每人休班、病、事假、迟到、旷工、早退等记入考勤,每月向领导进行汇报并公布于众。
三、严格控制请事假,如有特殊情况需请事假,应事先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并向园领导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临时发生情况来不及请假也要先电话请假,事后主动补请假手续,不请假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四、病假除急诊外,必须持有医院医生开具的病假证明及药方,报告园领导经批准后方可病休。
五、教学一线人员平时看病应利用备课时间,经园领导批准后方能看病。回来后凭病历及药费单到园领导处销假。
六、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擅自离岗,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参加份外活动。
七、丧假、婚假、探亲假、哺乳期等均按有关规定执行。
八、职工婚假、探亲假,原则上利用寒暑假,假期已满,因事、因病不能按时上班时,需经领导批准方可续假,凡不请假或请假未经领导批准而逾期不归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临时请假制度
一、在园工作期间临时有事需要请假,填写临时请假条。
二、临时请假者到行政主任处领取临时请假条,经园长签字批准后可以离岗,否则一律按照擅自离岗处理。带班期间非重大事件不允许临时请假。
三、销假时,由行政主任收回临时请假条并填写销假时间,以交回临时请假条时间为销假时间。主任不在,由园长销假。
幼儿园节假日值班制度
一、幼儿园按照学校统一部署“五一”,“十一”长假期间安排人员值班。轮流值班不额外计奖金不还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