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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马初中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的活动实施方案
白马初中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的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进一步提升我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整体水平,增强广大教职员工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提高学生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根据庆城县教育局《关于在全县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的通知》(庆教发〔2010〕4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为在年内申报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 活动宗旨
通过示范校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教职员工对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认知度,建立健全与教育教学融为一体的语言文字工作机制,使广大教职员工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能力普遍增强,为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语言文字工作氛围发挥积极影响、奠定坚实基础。
二、 活动目标:
1、学校全面推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作为教
育教学的基本用语用字,实现普通话成为我们的校园语言。
2.通过普通话推广工作,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规范标准在学校、周边广为知晓。
3.学校形成与教育教学融为一体的语言文字工作机制,广大师生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普遍增强,学生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普遍提高。
三、组织机构
为使创建活动落到实处,经学校研究决定成立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负责创建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的工作
组长:姜东洛(校长)
副组长:张明灏 田社锋 苏华玲 李晓东 尚万斌
职责:加强对创建语言文字示范校工作的领导,检查此项工作的实施,制定创建及自评整改方案,整理档案资料,撰写自评报告。
四、具体措施
㈠ 大力宣传,师生达成共识。
⒈ 全面贯彻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语言文字规范标准,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促进语言文字应用规范化,是保证社会高效运转和提高社会信息化水平的必要条件,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宏伟目标的基础性工作之一。
⒉ 普及普通话和语言文字规范化是素质教育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对学生进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既是培养学生良好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造就高素质的劳动者的需要,又是进行爱国主义教育、优秀文化传统教育和审美教育的有效手段。
⒊ 开展示范校创建活动,可以规范我校教学活动,提高全体师生的科学文化素质,提升我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整体水平,进而构建和谐校园,全面提升学校的美誉度。
㈡ 多管齐下,营造良好氛围。
⒈ 积极探索语言文字规范化教育同现代信息技术教育相结合的途径。充分利用学校网站,开辟“双推”专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发布学校创建示范校活动实施方案及有关安排等。
⒉ 利用集会、班会、校园广播等途径进行“推广普通话,推广规范字”的宣传,利用宣传橱窗和黑板报推出形式多样的宣传板块,介绍规范语言文字的相关知识,创设规范语言文字的良好环境和氛围。
⒊利用每学年第一学期十月的第一周,第二学期五月的第一周为“推普周”,开展专题活动。在学生中成立规范语言文字活动小组,制定活动计划,坚持开展普通话口语实践活动,力求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趣味性强、活泼生动,以培养学生普通话口语能力和兴趣。
⒋ 在校园醒目位置设置“请讲普通话,请用规范字”等永久性标语牌三处以上。在办公楼、教学楼、等公共场所设置提示使用规范字和普通话用语的标牌,把语言文字工作的宣传和校园文化建设结合在一起。
⒌ 学校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计划及校园文化建设中要明确语言文字规范化要求,班主任和语文教师要指导学生搞好班级文化建设,办好班级黑板报,充分发挥班级文化在推行规范汉字方面的作用。要求全体师生规范使用汉字、标点符号、汉语拼音等,严格执行《现代汉语通用字表》《简化字总表》《标点符号用法》《汉语拼音方案》;要求学生必须正确掌握常用规范汉字,不写繁体字、异体字,减少错别字。
[pages_luzhuba]㈢ 强化措施,建立长效机制。
⒈ 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语言文字工作,全面落实语言文字规范标准,把普通话融入校内各类活动之中,使语言文字规范化的要求渗透到学校各项教育教学中来。学校牌匾、印章、公文、标语、指示牌、板报、校报、宣传材料、网站用字,都要使用规范汉字。禁止使用不规范字和繁体字(教学需要除外)(如已经淘汰的异形字和旧字形,已经废止的《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中的简化字,生造的简体字、错别字等)。
⒉ 充分发挥教育教学的主渠道作用。为加强普通话口语教学和汉字书写教学,学校所有课程必须使用普通话授课。各科教学都要注意及时纠正学生不规范用字现象,抓好写字教学。一方面要求教师教案、板书、讲义、批改、评语等,一律使用规范汉字,正确书写,做学生的表率;另一方面,按照新课程标准要求,结合本学科教学特点,注重培养学生普通话口语能力,使普通话真正成为教学语言。
⒊ 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把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作为素质教育、常规管理的内容,把语言文字达标作为教师业务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教师录用上岗、教学质量评估、评选先进、评定职称、业务考核时,把普通话合格列入必备的资格条件之一。在举办演讲比赛,开展辩论赛,讲座、学习经验交流会等活动中,把普通话作为重要的评分指标。
⒋ 制订约束性规范,将学习使用普通话纳入学生文明礼仪、学生行为规范的具体内容,督促学生使用普通话,确保毕业前98%以上学生的普通话水平达到新课程标准的要求。同时,要把说普通话和用规范字融入对学生的评价、考核,让学生养成规范、端正、整洁书写汉字的习惯。
⒌ 规范档案管理。有关语言文字规范化的文件、资料、计划、总结以及相关的教案、作业、检查记录等等,要全部及时入档,确保档案管理的规范化。
㈣ 全面培训,提高普及程度。
⒈ 学校的所有集体活动、各种集会、公务活动、学生的课外活动,教师之间、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的各种交流沟通,全部使用普通话。同时,把普通话训练列入校园广播内容,宣传讲普通话的目的意义,介绍推广普通话的法律法规和有关使用普通话的小常识、小资料,讲解普通话发音中的难点问题,举行普通话朗读示范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