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猪场组织机构
养猪场组织机构
一、生产技术管理部:由场长、副场长、生产技术主管、统计等组成;各生产区设畜牧主管和兽医主管。
二、生产计划、饲养管理技术操作规程、卫生防疫操作规程、兽药使用管理制度、产品质量、防疫程序等均由生产技术管理部统一制定和监督实施。
三、畜牧、兽医主管,依照生产技术管理部制定的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根据场部的实际情况,具体组织落实。如有不适之处,必须报生产技术管理部批准改进后,方可实施。
四、在生产过程中发现生产环节中营养、环境控制能力等出现异常,本场不能解决的报告上级公司技术部,技术部召开有关技术会议,组织人员帮助解决。如大的改造维修,由公司技术部确认,本场负责落实。
五、场内发生传染病,主管兽医必须立即报生产技术管理部,并依照《卫生防疫操作规程》进行处理。技术管理部接到报告后,立即做出反应,组织技术人员赶赴现场制定方案,必要时可外请专家解决,并通知公司其它场采取紧急防疫措施。如隐瞒不报、迟报而造成损失对其进行严肃处理。
六、技术管理部定期对猪只健康、免疫情况进行监测,根据监测抗体情况调整免疫程序。
七、所有营养标准、饲料配方根据品种差异由本场技术管理部制定,饲料厂不准随意变动。
八、所有来场推销试验厂商,由公司负责接待,试验方案由公司技术部制定;试验结果经技术部讨论分析确定后进行推广,本场不准随意进行试验。
九、本场如果进行技术研发,可由场内有关技术人员写出研发报告,经技术管理部研究报公司技术部批准后方可进行,负责试验的生产区主管将试验阶段进展定期向技术管理部汇报,试验结束经技术管理部验收报公司。如对生产做出突出贡献,本场技术管理部向公司申请奖励。
十、建立完整的记录系统
本场生产报表、防疫、治疗、用药记录本,由技术管理部统一制定,各生产环节必须及时准确填报。生产报表依照《生产数据管理制度》要求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