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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庆“五四”红歌歌咏比赛活动方案
中学庆“五四”红歌歌咏比赛活动方案
为庆祝建团89周年、纪念五四运动92周年,歌颂党的丰功伟绩,充分展示我校青年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活跃校园文化氛围,进一步振奋精神、鼓舞斗志,促进我校精神文明及和谐校园建设,学校团委决定举办庆“五四”红歌歌咏比赛。
一、活动主题
通过学习传唱革命歌曲和歌颂党、歌颂社会主义、歌颂祖国、歌颂改革开放的优秀歌曲,对我校学生进行生动有效的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引导和帮助学生树立坚定的理想信念,提高综合素质。
二、活动规则
(一)组队方式:
本次歌咏比赛,每班报送1个节目(合唱)
(二)曲目要求:
自选红歌曲目,歌曲内容要求健康积极,奋发向上,且演唱时间以不超过10分钟为宜。
(三)合唱演唱要求:
1、演唱形式力求编排新颖,不落俗套,可采用大合唱配领唱、朗诵等不同的演唱形式。
[pages_luzhuba]2、每支参赛队必须有一名指挥,指挥手势应简洁明朗,能正确表现歌曲内容,音乐表现力与感染力强。
3、演唱的音高、节奏准确,声音清晰,力度层次分明,指挥、伴奏、领唱、朗诵配合协调。
4、各演唱曲目必须自备伴奏,伴奏形式不限。
(四)组织要求:
1、为体现我校学生积极健康的精神面貌,各参赛队最好着装统一、整洁、美观、大方。
2、各参赛队上下场应队列整齐、迅速、有序,遵守赛场纪律,尊重评委意见。
三、评比方法
(一)本次比赛将本着“公平竞争、公正评判”的原则,邀请学校老师担任评委。
(二)本次比赛拟设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三名;
四、时间及地点
本次比赛拟定于5月4日下午在操场举行,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其他要求
各参赛队务必于4月15日前将参赛队演唱曲目及指挥人员名单报学校团委。
中学团委
2011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