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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型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的现状调查的调查报告
关于新型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的现状调查的调查报告
社会实践参加者:
实践主题:关于新型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的现状调查报告
时间:2011 年 01 月 25 日
地点:
现将此次实践活动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民在总人口中占很大比例,农民的医疗保障体系一直是值得关注的话题。
射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自2004年实施以来,县委、县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始终把它作为造福农民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来抓,取得了良好成效,参合率逐年提高,群众受益面不断扩大。农业人口参合率2004年为88.15%,2006年达到95.85%。截止10月底,全县2006年门诊补偿35.44万人次,补偿金额为733.97万元;住院补偿1.85万人次,补偿金额为1 262.35万元;累计补偿37.29万人次,补偿金额共为1 996.32万元。其中补偿万元以上的有43人,最高补偿达3.2万元,切实减轻了农民的医疗负担,农民因病致贫、返贫状况大大缓解。在今年寒假今年寒假,我选择盐城市的射阳县就新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的现状进行了相关调查。
农民健康工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2010年,建立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广大农村居民健康需求的新型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农村基层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完备、基本设备齐全,人员素质明显提高,管理体制运行机制规范;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在现有基础上逐年提高;建立农村公共卫生政府投入保障机制,确保农村居民享有基本卫生服务,使农村卫生状况明显改善,农村居民“无病早防、有病早治,患病后看得起、能看好、花钱少”。全面完成省、市农民健康工程实施方案提出的各项指标,在苏北率先建成省“农民健康工程先进县”。
2010年预期指标:
(一)提前达到初级卫生保健先进县标准。
(二)县、镇、村卫生服务网络健全率95%。
(三)县、镇、村卫生服务人员资格合格率100%。
(四)建制镇建成标准化、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9个;全面完成省下达的农村卫生人员培训任务,培训乡镇卫生院长60名,卫生院技术骨干340名,具备全科医学知识的镇卫生技术人员100名,乡村医生700名。
(五)建制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行政村,社区卫生服务站覆盖率达到90%以上,农村居民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率达到60%以上。
(六)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口覆盖率达95%以上,实际补偿水平随筹资标准的提高而逐年提高。
(七)以镇(区)为单位,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完成率达到90%以上。
(八)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100%,农村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万分之二以下,农村婴儿死亡率控制在9‰以下。
2006年工作目标
(一)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稳步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面的基础上,不断提高保障水平。2006年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口覆盖率达到90%,人均筹资达到50元,除省、市级财政按农业人口人均分别补助25元、2元,不足部分(人均8元),由县财政补足。
(二)落实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按照《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及目标》明确的任务,认真落实儿童保障、妇女保健、重大传染病防治、特殊人群健康管理、健康教育、食品和饮用水及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监测、公共卫生信息收集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等农村公共卫生服务。2006年按照农村常住人口每人每年6元的标准设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除省、市财政补助外,不足部分由县财政补足。
(三)加强基层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建立农村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专项资金,按照省乡镇卫生院设备配备标准,加快镇卫生院基本设备设施配套,加速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向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服务站的转型。大力推进省级农村社区卫生服务试点县工作,适时总结经验,全面开展社区卫生服务。精心组织好镇村卫技人员培训,年内培训12名卫生院长、69名技术骨干、140名乡村医生,全面落实好省、市卫生主管部门下达我县的年度培训计划。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认真贯彻江苏省财政厅等七部门下发的《关于全面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以逐步增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总量,提高参合农民保障水平与受益程度为目标,逐步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建立稳定的筹资机制和增长机制,坚持农民个人缴费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原则,确保政府资助资金到位,农民个人筹资到位,并逐步提高政府资助标准,不断提高保障水平;建立合理的补偿机制,研究制定科学的补偿方案,合理确定补偿范围,提高基金使用效益;建立严格的管理机制,严格基金管理,实行年度必审,确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加强经办机构能力建设,完善计算机网络结报,逐步提高管理水平;建立有效的费用控制机制,强化对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监管,严格控制目录外用药和诊疗费用,积极发展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为广大农民提供方便、及时、质优、价廉的综合服务,努力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二)落实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点加强直接面向农民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点人群卫生服务、基本卫生安全保障服务等三大类8个项目公共卫生服务。第一类是农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括开展健康教育、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规范免疫预防接种,做好重大传染病防治等;第二类是农村重点人群卫生服务,包括妇女保健、儿童保健、慢性病和精神病防治及老年人的动态健康管理等;第三类是农民基本卫生安全保障服务,包括对农村食品和饮用水卫生的监督监测、农村公共卫生信息收集和报告等。农村基本公共卫生任务严格按照年度项目,实行分级考核,确保质量,服务到位。
(三)加强农村卫生服务机构服务能力建设。不断改善镇、村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条件,提高其履行农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按照省卫生厅制定的《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标准》,对农村卫生服务机构旧危房进行改造,添置必要设备。
加强农村卫生队伍建设。严格农村卫生技术人员资格准入管理,对没有执业资格的人员在2007年底前要坚决清退,对达不到执业标准的人员要转岗分流。同时加强农村卫生队伍的学历教育,强化在职人员培训,为农村培训一批留得住、用得上、掌握适宜技术的农村卫生技术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