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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课第二节《法不可违》教案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发布时间:2012-05-17 20:2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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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情景三:开玩笑犯法吗?

   阅读教材第96页的故事,回答:①开玩笑也犯法吗?②如果人们在无意中犯法,就可以原谅吗?③如果有人怂恿你,你会这么做吗?……(学生讨论回答)

小结:都是玩笑惹的祸。看来我们开玩笑也要分清场合,要把握分寸,玩笑开的不当会害人害己的。这个材料也告诉我们不论什么原因,只要触犯了法律(包括无意中违法),都是违法行为,都会给社会造成危害,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5、学生进行自我评价和评价他人,讨论解答问题过程中的成功与缺憾。以此来提高自己解决问题的能力。

  6、出示课堂练习题,进行第二次尝试,巩固新知识。(投影)

 王某在读高中时,结识了社会上一些不三不四的小青年,在这些所谓的哥们儿的带动下经常出入网吧、歌舞厅,打架斗殴的事是三天两头的发生,虽然受到了学校多次纪律处分,王某却不思悔改,为了筹钱打电脑游戏,王某多次在校门口找小同学勒索钱财,并因此被公安机关处于警告处罚。一天,王某在街上闲逛,路过一家银行时,正好遇到一客户取钱出来,王某顿生邪念,尾随那人至一僻静处,用匕首残忍的杀死了那人,并抢走了现金2万元。后王某被公安机关抓获,法院判处王某死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面对法院的判决,王某流下了悔恨的泪水,但却悔之晚矣。

思考:1.王某是怎样一步步走上不归路的? 2.王某“找小同学勒索钱财”与“杀人抢劫”这两种行为有什么相同点和不同点?3. 王某最终受到的处罚是一种什么样的性质的处罚?这种处罚分为哪几类?请结合案例进行说明。4.王某的案例给了我们什么启示?      师:请同学们以小组为单位思考、讨论、探究以上问题。(学生以小组为单位讨论、交流,然后小组代表在全班交流展示讨论结果)

   7、教师在引导学生交流合作后做出课堂小结:

 通过这个框题的学习,我们懂得了哪些行为是违法的,那些行为是合法的,什么行为是违法犯罪的,什么样的行为会给社会和他人带来什么样的法律后果,以及相应地要受到怎样的法律制裁。事实说明,违法与犯罪之间并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有些人走向犯罪的深渊都是从一些小事开始的,我们青少年一定要学法、知法、守法,防微杜渐,做一个合格的公民。

六、板书设计:

                                     法不可违

(一)、谁都不能违法

   1、不违法是人们行为的底线

   2、违法行为

       (1)含义     行政违法行为

     (2)类别   民事违法行为       一般违法行为

                     刑事违法行为--------犯罪行为

(二)、犯罪必受惩罚

   1、犯罪

(1)含义      严重危害性—最本质特征        互相联系,不可

(2)特征     刑事违法性—罚罪的法律标志     分割,共同构成

                 刑罚当罚性—犯罪的必然后果     罪与非罪的标准。

   2、刑罚

(1)含义     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2)种类

             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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