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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会感动,付诸行动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发布时间:2013-07-16 08: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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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会感动,付诸行动
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中心小学  谢艺波
以笔者的理解,《品德与社会》在更大程度上担负着德育的作用,是挖掘德育生活元素、使德育从应然指向实然的重要载体。因此,如何在这一学科教学中凸显教育对象的主体位置,将抽象虚空的规则条例化为具有生动形象和情感感召的德育内容,让学生在感动中走向实践,应是每一位教师研究和努力的方向。日前,笔者在网上观摩了一节由市实验小学蓝波湾学校邱晨老师执教的品德课——《母爱》,执教者很好地把握了学科教学的内涵,遵循“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导之以行”的内在学习规律,引导学生由感动跨越到行动,令笔者感触颇深。
一、晓之以理
学生的品德形成和社会性发展是一个连续的过程,在现实生活中,学生已经形成了一定的品德和行为习惯,积累了一些社会生活经验,形成了相应的态度和能力。常态的幸福往往让孩子们习以为常,身在福中不知福,如何让孩子们能认识并体会到这样一种幸福是珍贵的、来之不易的?邱老师正是充分调动和利用学生已有的经验,让学生课前先搜集关于母爱的名言,调查妈妈一天的作息时间表,查找与妈妈的合影等,在此基础上,借用课堂这一平台互相交流与分享。这一交流和分享的过程,就是一种教育和自我教育的过程。邱老师巧妙地利用课堂集中再现古往今来人们对母爱的颂扬,妈妈每一天的付出,和妈妈在一起的欢乐时光,不断丰富和发展学生的生活经验,使学生在获得内心体验的过程中,深切地感受到母爱的平凡而伟大,自然而然地明白要学会感恩。
二、动之以情
《品德与社会课程标准(实验稿)》指出:“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全面地把握目标,改变过去偏重知识学习,忽略能力和情感、态度、价值观培养的教学观念……”故而,有理还得有情,邱老师在对学生晓之以理后,又动之以情。他先让学生说说自己的母爱故事,读读妈妈写来的信,不断积蓄“妈妈爱我、我爱妈妈”的美好情感,再播放汶川大地震中英雄母亲的故事,把学生的情感体验推向高潮,学生仿佛身临其境,产生了强烈的情感共鸣。在震憾之余,由英雄母亲想到了自己的妈妈,推想到如果自己遇到了危险,妈妈一定也会挺身而出保护自己的,从而倍感母爱的伟大无私。这样,使理中有情、情中有理,所明之理融入了学生的真情实感,更具有感召力和说服力。
三、导之以行
导行作为品社课教学结构的基本环节,直接指向培养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德育目标。能否让学生学会感动后付诸行动,并使之持久化,是教学成败的关键所在。在邱老师的品社课堂上,因为学生交流母爱资料时已明理,诉说母爱故事时已动情,最后让学生写心意卡,已不是为了表决心,而是真实意愿的流露,导之以行,水到渠成。由感动到行动的跨越,邱老师引导得自然而有效。当然,“表决心”毕竟是纸上谈兵,说说而已,如果条件允许,可以以亲子课堂的形式来安排这堂以“母爱”这主题的品德与社会课。那么在课堂上,不仅可以让学生说自己怎么报达母亲,还可以让母亲说说孩子平时是怎样孝顺自己的。在这个互动环节中,除了语言的情感表达方式外,呈现在我们面前的还会有孩子和母亲的深情拥抱等等感人的画面,学生受到的教育就会更为深刻。
综观邱老师执教的《母爱》一课,师生心灵的契合是课堂感动的基础。整个课堂没有枯燥的说教,只有生动的表达,“知、情、意”与“真、善、美”巧妙融合,让感动成为课堂最生动的表情,并逐步内化为孩子们的具体行动。如果这种教育效果能持续深入,让感动常留孩子们心中,让行动落实到日常行为中,我想,这不仅是品社课教学所追求的目标,更是一种美好的教学境界。

◆注释
邱晨老师执教的品社课《母爱》,见中山教育信息网上继教平台内教师在线学习视频。
◆参考文献
《品德与社会课程标准(实验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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